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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丧既虞、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食菜果;又期而大

2022-07-04 09:03:15 发布 浏览 879 次

父母之丧,既虞、卒哭,疏食,水饮,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,食菜果;又期而大祥,有醯酱;中月而禫 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者先饮醴酒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。禫:除服之祭名(参见《檀弓上第三》第16节)。父母的丧事,举行过虞祭和卒哭祭之后,可以吃粗粮,饮水,不吃蔬菜瓜果;到一周年而举行过小祥祭,可以吃蔬菜瓜果;又过一年而举行过大祥祭,食物可以有醋酱;再间隔一个月而举行禫祭,禫祭而后可以饮醴酒。开始饮酒的先饮醴酒,开始吃肉的先吃干肉。

父母之丧,居倚庐,寝苫枕块,不说绖带。齐衰之丧,居垩室,芐翦不纳 。大功之丧,寝有席。小功、缌麻,床可也。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。芐:音xià,即蒲席。为父母守丧,居住在依庐中,卧草苫,枕土块,不解去首绖、腰绖和绞带。服齐衰丧的,居住在垩室中,所卧的蒲席四周只剪齐而不收边。服大功丧的,睡觉有席。服小功、缌麻之丧的,可以睡在床上。这是悲哀之情在居住上的表现。

父母之丧,既虞、卒哭,柱楣,翦屏 ,芐翦不纳;期而小祥,居垩室,寝有席;又期而大祥,居复寝;中月而禫,禫而床。屏:指搭在倚庐上用以遮蔽风雨的草苫(参见同上)。为父母守丧,举行过虞祭和卒哭祭之后,就可以把搭倚庐时放置在地上的楣木用柱子顶起来,搭在庐上的草苫也可以稍加修剪,可以睡四周剪齐而不收边的蒲席;到一周年而举行过小祥祭,可以住在垩室中,睡觉有席;又过一年而举行大祥祭,就可以回到寝室中去住;再间隔一个月而举行禫祭,禫祭之后就可以睡在床上了。

斩衰三升 。齐衰四升、五升、六升 。大功七升、八升、九升。小功十升、十一升、十二升。缌麻十五升去其半 ,有事其缕,无事其布 ,曰缌。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。三升:这是一种最粗疏的布,故为最重的丧服所用。

齐衰四升、五升、六升:案自齐衰以下至小功,各皆有三等之服,并将这三等分别取名为降服、正服、义服。三等中降服最重。所谓降服,是指由于某种原因(如为尊者所厌),不能服其本服,即当降服一等,降一等后所当服之服,即为下一等中最重之服,因此即以“降服”为此等服名。如父母对于儿子来说,恩爱本同,但子为父服斩衰三升,为母却为父尊所厌而降在齐衰,服齐衰四升,即服齐衰中的降服。第二等是正服,正服即本服,也就是按亲疏关系本所当服的丧服。第三等是义服,所谓义服,即义理之服,是本无亲属关系,但由某种义理而为之服,这是三等中最轻的一等。如卿大夫之家臣为其君(即卿大夫)服丧,即为义服。由上可知,齐衰之所以有三等丧服,即因有降服、正服、义服之分的缘故。下文义仿此。

十五升去其半:案十五升本为朝服所用布,抽去其一半,是为七升半,是缌麻之布其缕之细如朝服,而疏密程度仅为朝服的一半,可谓细而疏,服之最轻者。

有事其缕,无事其布:事,谓加灰捶洗,使之洁白光滑。有事其缕,谓织布前先将纱缕加灰捶洗。无事其布,谓织成的布则不再加灰捶洗。斩衰的丧服用三升布做成。齐衰的丧服用四升、五升或六升的布做成。大功的丧服用七升、八升或九升的布做成。小功的丧服用十升、十一升或十二升的布做成。缌麻的丧服用十五升而抽去一半纱缕的布做成,只把它的纱缕加工得细如丝,而织成的布则不加灰捶洗,这样的布叫做缌布。这是悲哀之情在衣服上的表现。

斩衰三升,既虞、卒哭,受以成布六升,冠七升 。为母疏衰四升,受以成布七升,冠八升。去麻,去麻服葛,葛带三重。期而小祥,练冠, 缘,要绖不除。男子除乎首,妇人除乎带。男子何为除乎首也?妇人何为除乎带也?男子重首,妇人重带,除服者先重者,易服者易轻者。又期而大祥,素缟,麻衣 。中月而禫,禫而纤 ,无所不佩。受以成布六升,冠七升:受,谓受衰(即受服)。在服丧的不同阶段,随着哀情的减轻,都要重新受一次服,而重新所受的服,都比原来的丧服用布要细密一些。故初服所用布粗恶,至葬后,练后,大祥后,则渐细加饰。而渐细的标准,则以冠布的粗细为度。例如斩衰初用三升布,冠用六升布,葬后,就依照冠布受衰,改穿六升布的丧服,而冠则加一升为七升。到小祥后,又受七升布的丧服,而冠则八升,等等。齐衰和大功也是这样:齐衰初服四升,冠七升,既葬依冠受衰,则衰为七升,而冠为八升;大功初服七升,冠十升,既葬,则衰十升,而冠为十一升。此处所谓“受以成布六升,冠七升”,以及下文所谓“母疏衰四升,受以成布七升,冠八升”,就是说的这个意思。所谓成布,是指六升以上的布。因为六升以下的布太粗恶,不适于做衣成服,而六升以上的布渐细,已可用于做衣服了,因此叫做成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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